餐饮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后勤处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全院师生的生活服务工作。

    二、负责食堂及门店的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方针,完善经济承包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逐步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各食堂及门店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高校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加强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督办食堂卫生许可证,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五、监督检查各食堂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完善安全责任制度。

    六、严把主副食原料进货渠道,坚持采购索证制度。

    七、认真做好市场调查,搞好成本核算,合理制定伙食价格,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建立稳定的伙食体系和良好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