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提升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20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211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复核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台账的通知》(苏教办发函〔202214号)要求,学校后勤管理处处召开后勤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对全院范围内所有自有建筑进行排查,王凤英副校长提出如下要求:

1、后勤处相关人员汇同物业、楼宇、宿舍管理负责人对全校所有自有建筑进行检查形成检查台账,如有问题做好整改计划。

2、维修管理人员对水、电、煤管道作好全面检查工作、维修、保养工作。

3、对新校区建设的施工单位,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落实安全生产。(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