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教职工住宿管理规定


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住房的管理与使用,本着房源透明,使用公开,操作规范,管理科学的原则,结合院内住房的实际情况以及科技城内住宿的收费情况,对宿舍管理及收费办法规定如下:

一、院内房源种类和租住对象

1、院内房源种类:

专家公寓。②留学生公寓。③青年教工宿舍。

2、租住对象:

新进校在苏州市无住房的单身教职工。②学院引进专家教授。③其余需要住宿的教职工。

二、房源价格:

1、青年教工宿舍(面积34平方米/间):仅用于两名新进教职工入住;第一年租金免费,第二年租金50/.床位,第三年租金100/.床位。

2、留学生公寓(面积34平方米/间):申请入住;内部员工价格为500/.床位。外部人员价格为60/.床位。

3、专家公寓(面积34平方米/间):单人间,180/天(不含税),按照快捷酒店标准配置。

三、入住条件:

1、新入职员工:

凡符合安排的新进单身教职工,凭学院人事部门出具的入校报到证,到后勤管理处申请单生宿舍后入住指定的学生宿舍。②单身教职工租住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年(从进校之日算起)。

2、学院引进的专家教授:由学院安排。

3、其余教职工:根据学院现有住房情况按照外地、本地;职称、职务;校龄等相关系数的得分情况申请排队,批准后入住。相关系数如下:①外地0.6,本地0.4。②副高副处及以上0.3,其余0.2。③校龄:10年以上系数为0.029年系数0.048年系数0.067年系数0.086年系数0.15年系数0.124年系数0.143年系数0.162年系数0.181年系数0.2

四、住宿规定:

1、租住学院的教工不得私自更换门锁;不得改变宿舍用途;爱护所住房屋及家具设备。违反上述规定者需要按照当年租金标准进行罚款,由财务处在工资中代扣。

2、两人间的宿舍有人退房时,如因学院无安排进人,则床位租金不变;如学院安排人入住,而原租住人员拒绝安排人入住,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2倍进行罚款,由财务处在工资中代扣。

3、凡出借、转借住宿用房、不服从学院调整管等行为的,一经查实视为恶意占房,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3倍进行罚款,由财务处在工资中代扣。

4、住宿费用由财务处从工资中代扣。

五、住房补贴:根据人事处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从201891日起实施。

七、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后勤管理处

20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