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商铺管理规定

2017.06.28

为规范店铺经营,提高服务质量;现提出以下几项管理规定

一、店铺经营者持证经营“经营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保证食品安全符合有关食品法规定要求。无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做好防蝇、防鼠工作;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过期及时体检补办。

保证产品质量,电器之类符合国标,床上用品之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价格合理公道,明码标价

、店铺内不得住人,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无遮挡,不得乱拉电线,电瓶车不得在店内充电;场地内严禁使用液化气和明火。

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经营(22点准时熄灯结业),不得超范围经营,需要增加的项目报后勤审批,同意后再行经营。

六、定期缴纳各项费用(物业费、房租、水电费);不得私自转租、转包,如有发现,学院有权收回店铺

七、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原因同生发生冲突,不得留学生在店铺内嬉戏打闹,注意公共场合影响

八、门前卫生三包,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灯箱常亮;广告宣传统一在店内张贴、安放,严禁在外墙玻璃上张贴。

如有商铺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学院有权进行处罚或停业整顿,严重者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